美乐读小说 - 其他小说 - 别急,容我先开一局游戏在线阅读 - 第四章 逃离

第四章 逃离

    林千行脚步在空中轻踏,身形便随之飞出,轻轻松松便能跨越二三十丈的距离,空气的阻力对他来说也几乎和没有一般。

    轻功之王的强化模板加上其携带的凌空虚步外挂,让他直接掌握了一种另类的飞行方式。

    很快,林千行便来到了城墙附近,高达六十丈的城墙在现在的他看来,也不比自家的院墙要高多少,只是在虚空稍微借力跳了两下,林千行便已经越过了城墙,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五鼎城。

    虽然和那个铜牌捕快放狠话的时候他很嚣张,但也就是说说而已。

    他才不会回去自投罗网呢!

    两根金条虽然很舍不得,但万一被抓就不值当了。

    离开五鼎城后,林千行一连在空中赶了快一刻钟的路,随后找到一个僻静的山林悄然落了下来。

    直到此时,他才得以松一口气。

    一穿越就面临那样的困境,好在他金手指给力,让他直接原地升天,逃出重围。

    否则现在他估计已经在黑狱里面享受生不如死的折磨了。

    对五鼎城外的世界,林千行了解得不多。

    他记忆中的前身自懂事起便一直跟着养父在五鼎城内生活,因为身份敏感的原因,平时也和老鼠一样不怎么和外人交集。

    哪怕前身从自己养父手中接班闯下半只翼的威名,也没有出过五鼎城。

    林千行脑子里面关于前身最多的记忆,就是待在路边不显眼的地方悄然观察那些行人,还有就是去金玉阁销赃的画面。

    说到销赃,这次前身去偷盗玲珑玉胆的事情就是金玉阁掌柜介绍的。

    对方是知道他真实身份的。

    从此前那个铜牌捕快一言叫出他名字的情况来看,甚至缉恶司内部都已经知晓了他的存在。

    他的这些身份消息,多半就是从他那儿泄露的。

    虽然现在他逃得一时,但之后肯定还会有大煜国的通缉令。

    那他注定这辈子都没法儿再在阳光下生活了吗?

    也不见得,虽然国家机器强大,但他有金手指,有外挂,虽然现在的力量还无法与之抗衡,但总有一日可以摆脱这些桎梏。

    再不济,他离开这个国家就是了,他就不信了,缉恶司难道还有跨国追击逃犯的能力吗?

    想到这里,林千行又多了三分自信。

    “魔方?”

    心念一动,林千行的眼前浮现出了一个凌乱的魔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这个魔方似乎被扭动过了。

    伸手触碰了一下之后,林千行也看到了对应的虚拟界面。

    此时的虚拟界面内共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已通关游戏”,另一个是“已收录游戏”。

    林千行点开已收录游戏,里面是一片空白,而在已通关游戏中,则是《登蜀山》那款游戏的游戏图标。

    他点击了一下《登蜀山》的游戏图标,一条提示随之出现。

    【提示:已通关游戏数据已保存,无法再重复游玩。】

    林千行摸了摸下巴,所以说,已经通关的游戏便无法再通过游玩更改游戏角色模板的数据了?

    按照这样的情况来看,他之后玩游戏的话,轻易便不能选择保存通关记录了。

    否则获得的游戏角色模板就固定了。

    最好就是将可以探索的细节信息都探索完,最后再选择一个最完美的结局通关保存记录,如此一来,就能获得最好的一个结果。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新游戏呢?

    林千行看着空无一物的已收录游戏界面,表情稍显复杂。

    随机?

    还是说有触发条件?

    “魔方?能回答吗?怎么收录新游戏?”

    没有回应,林千行陷入沉默,看来是较为死板的金手指,并不是带一定智能的系统。

    一道阳光透过树冠忽然照射在了林千行的脸上,让他的表情发生了变化。

    他微微抬头,发现此时的天色已经大亮。

    在他研究自己金手指的这段时间内,不知不觉中,太阳也已经高高升起了。

    摸了摸有些饥饿的肚子,林千行从包裹里面取出了一块干巴巴的饼与水囊,一边咀嚼着饼,一边喝着水。

    饼的口感很差,又凉又硬,吃得林千行有些叹气。

    不过好在是勉强能入口,加上有前身的记忆在,他至少不会有特别强烈的排斥感。

    吃完两块巴掌大小的饼,林千行体内的内力自动运转,加快了他的消化速度,并从转化出的能量中提炼出了些许的内力重新补充到丹田内。

    如此一来,林千行很快就又饿了。

    他皱了皱眉,习武之人的胃口强他是知道的,但这干粮是前身按照他老爹传授的方法制作的,最是顶饿,前身做贼的时候,踩点观望一整天也不过就吃两块饼就能吃饱,而他现在的情况,恐怕至少要吃四五块饼才能吃饱。

    这样的话,他带的这点干粮恐怕赶不了两天路就得消耗完。

    得尽快寻找到补给的地方了。

    林千行纵跃而起,临空虚步来到高处辨识了一下方向后,直接向着一条远离五鼎城的小路奔行而去。

    有路,就证明有人。

    有人,他就能拿到补给,问询到附近的情况。

    到时候事情便简单许多了。

    -----------------

    五鼎城。

    缉恶司总衙。

    一间密室内。

    此前抓捕林千行的那个铜牌捕快正在向着一个腰间别着金牌的捕快进行汇报。

    听完汇报,那金牌捕快用匪夷所思的表情看着他道:“你是说他施展轻功,从天上飞走了?”

    闻声,那铜牌捕快连忙道:“下官不敢隐瞒大人分毫,大人可以去询问同去逮捕的几个铁捕,他们也都见到了。”

    金牌捕快微微摆了摆手,他道:“你知道武者想要凌虚纵步要什么修为吗?那至少也得是合一境的修为,那已经是和大统领一样的修为了,即便是练气士也得是筑基才能施展术法凭空飞行,他区区一个小贼,会有这样的修为吗?”

    “或许是某些特殊的轻身武技?”铜牌捕快说道。

    “也许吧,但能达到这种程度的轻身武技,可不多见!”金牌捕快的双眼微眯,最终道:“你下去吧,如果他来寻你,第一时间使用传讯符通知我。”

    “下官明白了。”铜牌捕快拱手执礼,旋即恭敬的离开了此处房间。

    在铜牌捕快走之后,一位身穿紫色衣衫的中年男子从房间内的暗室内行出,他面容英俊,唇上有着一抹漆黑的胡须,为他增添了三分成熟。

    而在其腰间,赫然挂着一块玉质的腰牌。

    在整个缉恶司,只有三个人能够拥有这种腰牌。

    那三个人分别是缉恶司的三位副统领,张循,田守平,顾娇。

    而眼前的此人,便是三人之一的田守平。

    “大人!”金牌捕快恭敬的执礼道。

    “岳晋,我是很信任你的,可是为什么连这么点小事儿你都能出纰漏呢?”田守平看着岳晋,语气中带着三分不满的道。

    “大人,我昨夜是亲自看着他死了才走的,之前我也去看过,那里只剩下了一滩血迹,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您说会不会是有大能夺舍?”岳晋犹豫着道。

    “夺舍?”田守平面无表情,说道:“我不管是不是夺舍,你最好快点找到他,否则……”

    “属下明白了!”岳晋额头见汗,连忙应声道。

    “对了,金玉阁的那个老东西死了吧?”田守平又道。

    “大人放心,他已经死透了,尸体都被属下用火烧成了灰,绝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岳晋道。

    “那就好,你做事也用点心,别老是给我添麻烦。”田守平淡淡的点了点头道。

    -----------------

    林千行快步赶路了小半天之后,便见到了一座村庄。

    在村中稍作问询,林千行便知道了最近的城镇所在处。

    他离开村子后,直接便高高跃起,在空中向着城镇所在方向奔行而去。

    学过数学的都知道,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林千行这样的赶路方式,将那本要走大半天的路直接缩短到了一刻钟。

    看着远方小镇的轮廓,林千行脚尖在空中连续轻点,缓缓的便落到了地面。

    步行一段距离后,写着【河沧镇】三个字的牌坊出现在了眼前。

    看着那稍显复杂的字体,林千行暗自庆幸前身的养父是个稍微有点文化的高级贼,不然他现在估计还得为识字的事情发愁。

    林千行想了想,随便在路边沾了点灰涂抹在了脸颊两边,把头发弄乱了一点,同时从包裹里面扯出一条黑色面巾将左眼遮了起来,做出了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做完这些,他才迈步进入镇子中。

    其实他记忆中也有易容的手段,不过太麻烦了,而且林千行感觉意义也不大,所以他也就随随便便的掩饰一下便作罢。

    一进入镇中,他便因为遮眼的面巾被人注意到了。

    不过林千行并不在意,反正总比完全原样的走在镇子上安全一些,而且回头万一被通缉,也能稍微混淆视听一下。

    他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小镇上的建筑。

    这个镇子虽然不算繁华,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一路行来,酒肆,食肆,成衣铺,铁匠铺,胭脂铺什么的应有具有。

    林千行此前也在空中稍微观察过其大小,猜测这镇子应该有个五千人左右,这个数量算不上少,根据林千行脑海中前身的记忆,五鼎城这个大煜国京都也才六百多万人而已。

    稍微熟悉了一下环境之后,林千行找到了一家位于镇子中心,名叫“客再来”的客栈走了进去。

    入内后,林千行打量了一下里面的环境。

    有几个人,找了个靠窗的空桌坐了下来。

    “这位爷,您打尖还是住店?”

    刚一坐下,便有跑堂的小二来到了林千行的身边。

    林千行微微张口道:“住店。”

    “住店的话,我们客栈有上房和下房,上房一百文一天,早晚有热水,饭菜提供,下房十文钱一天,没有热水,饭菜。”小二说道。

    “开十天上房,!”林千行说着,从袖口内将一张五两的银票放在了桌面。

    “好嘞!”小二回应了一声,旋即拿着银票便转身离去。

    wap.

    /135/135161/31724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