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耽美小说 - 当男宠有rou吃(H)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自己一个人,连夜去了郊外坟场。

偏了那夜是新月,坟场一片漆黑,绿莹莹的鬼火忽闪忽现。想到那片空地上新撒的骨灰就是狼崽子的亲爹,我也不感到害怕,挑拣着拾起大片的骨渣,就往布袋里装。

刚捡了两片,就感到后颈一凉。

我下意识抬手摸去,这一碰,竟叫我吓得魂飞魄散。

不知何时,竟有人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我身后,一柄锋利细长的软剑,正分毫不差地低着我的脖子。

8月9日更新————————————————

身后那人说,“你是什么人。”

要不是我脖子上卡着一把要命的东西,我还真觉得那声音要多好听,有多好听。

他又问,“这是轩辕王爷的骨灰,你为何要捡。你是轩辕王府的人。”

夜风一阵吹过来,撩起我脸颊边的碎发,飘到那剑上,竟然瞬间断成两截。这剑可当真锋利无比,他拿得倒稳,丝毫没有伤我,可是我蹲在地上,碎发飘到鼻子尖儿上,吓得我剧烈颤抖,倒是自己蹲得不稳,将肌肤往剑锋上送,他问完这两句话时,我的颈子已经被划了三四道口子。一股淡淡的血气飘起来,分外骇人。

“这位兄台,小的新搬进京郊,家贫灶寒,已经买不起木柴了。听说死人骨头能烧,小的也是逼不得已……”

剧痛加上惊恐,我不用装,已满是颤抖,心想这人知道这骨灰是老王爷的,定是朝廷的人,朝廷半个月没抓到狼崽子,没准特意就在这里设的套儿,等着我们往里钻。

便带了哭腔道,“……我那弟弟还在家等着我呐,我若不烧些热水给他,他就要冻死啦!”

身后那人静了静,忽地收了剑,道,“你站起来。”

我颤悠悠站起来,根本不敢回头看他,寒风一吹,伤口又痛得很。不禁抬手捂住,一摸一片血水。那人向我走近一步,脚踩在雪地上,竟然毫无声息。难怪他走到我身后,我都没曾发觉,正胡思乱想,冷不丁一样东西丢在我脚边,我蹲下摸索,竟是块银锭子。

“银子你拿去,买柴米过冬足够,若是非要拾死人骨头,到林子那边去捡……你让开。”

我忙横着挪开一步,见那人绕到我面前,凝神看了看看老王爷的骨渣,然后蹲下,扯下自己的衣袖,将老王爷的骨灰全部拾起,再包成一团,剑擦火花燃了起来。

“老王爷也是一世清浊,敢动你的,定不会有好下场,进不了皇陵,总不能叫人再侮辱了去。”

言下之意,就是我把你的骨头烧了,让这个穷鬼,也就是白露我,不能再玷污您的安宁。

他说这话,我当真忍不住要瞧他,结果就着火光,一看到他的脸,便呆住了。

他蒙面……

我退了一步,决定撒丫子逃跑。

他没理我,我再退一步,于是真的撒丫子跑了。

一路狂奔回客栈,棉衣带血,还把来开门的掌柜吓得够呛,我扯了谎,说是滑倒碰了石头,他也就信了。推门进屋,狼崽子正抱着一本书静静地看着,听我回来,头也不抬,就问,“收了么。”

“收什么收,差点弄丢了一条小命儿。”我冻得瑟瑟发抖,赶紧关了门。凑到火盆边,狼崽子听我这么说,这才抬起头,我一看他,那双小眼儿又是通红,显然在我走后,又是哭过了一场。

我将布袋里的两片骨头倒出来。完全忘了脖子上还有伤,狼崽子倒是看我一身血,惊得立刻丢下书跳了起来。

“你伤了!”

“哎呦!别碰!”我躲开他的狼爪子,翻出那块洗过的帕子,按在脖子上,将两片骨头交给他。狼崽子默默接过,顿了顿,竟然直接丢进火盆。

我顿时大惊,“你这是做什么!”

“尘归尘,土归土。”狼崽子看着火发呆,“我来京……就是怕爹爹的骨灰烧不尽,再被糟蹋。”

竟和那蒙面人一般念头。

我看着他,忍不住将他搂进怀里。

他改口唤老王爷爹爹,便是决定要隐匿世子身份,从今正式成了市井百姓。想起他长得这么大了,这十年来备受恩宠,日子风光,如今家破人亡,真是落魄到了极点,可怜可怜。

今后,可如何是好。

他是要隐姓埋名,从此没落,还是要蓄势待发,报仇雪恨。

来日方长,我们今后就要相依为命。这官府的通缉还不知要等多久才会撤了,新帝登基之前,若不找个容身之所。只怕狼崽子躲得了初一,也躲不过十五。

可是我白露一身细骨,毫无所长,我能做的,还有什么呢。

这里是京。揭发老王爷的,便是当今的三皇子。如今大世子流放,狼崽子隐匿市井,下落不明,老皇帝的儿子死的死,亡的亡。还剩下的,便只有五皇子了。

狼崽子要报仇,至少也要有个靠山……

我抱紧狼崽子,突然悄悄弯起嘴角。

要是那件带着虫洞的白衣还留着就好了。

不知道我白露,五皇子殿下能不能看得上呢。

点击书签----------------------------------------------------------------》

作者有话要说:恭迎1号小攻,撒花。

希望下章点击过百收藏过百阿门……

谢谢大家留爪,感动,日更^-^

5

5、第五章(完)...

“四处的告示还没撤,这里是京城,更是虎狼之地,你乖乖待着,不要出来。”

我将狼崽子关在客栈,狼崽子倒是听话,只是托我回来给他买些书。我白露大字不识一个,就让他把书名儿,给我写了张纸条,揣进怀中,一手掂量着昨晚得来的银锭子,大清早的就走了。

京城既然是天子脚下,天子圣上又怎么能脏了自己的鞋子。京城的街道非常宽,行人大多衣着光鲜,款式新颖,来回过往的马车更是不知载了哪的富贵人家。繁华得耀眼。

我不敢往皇城附近走,只是沿着外城转进了街巷书坊,把狼崽子要的书买了,包成一包,抱在怀里。

走着走着,竟走出了城门。又晃到了昨晚拾骨的城郊。

今日无风,不是很寒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