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言情小说 - 重生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04

分卷阅读304

    爽,却又觉得这小姑娘挺有意思。

二年级的女生他基本都见过了,长得好看的也都泡过了。姜旭光正觉得学校有些无聊呢,没想到就有新鲜有趣的小学妹升上了初中。

很好。

这个小姑娘,他泡定了。

第147章接力

接力

老实说,叶蓁蓁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要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叶蓁蓁,遇上这出“霸道学长爱上我”的戏码,恐怕此时早已经羞红了脸颊,少女心砰砰乱跳了。

说不定还会转过身一拍大腿,激动地说一声“唉呀妈呀”。

然而现在,她觉得姜旭光的道行真是太浅了。

毛儿都没长齐呢,就想泡她。

呵呵。

“哦,学长,我一会儿还有项目,先去换衣服了。”

叶蓁蓁说着举起手中的袋子,准备开溜。

“等等,”姜旭光叫住她说:“叶蓁蓁,你穿白色的裙子很好看。”

叶蓁蓁微微一笑,说了声“谢谢”,心里想的却是“我知道啊”。

不好看她为什么要穿?

她不想再和姜旭光多说,说完就匆匆地走了。

再次从教学楼出来的时候,日头已经升高了。

叶蓁蓁举起手中的袋子,挡住脸。

她真的很怕晒,知道今天运动会恐怕要晒,她仔仔细细地涂了防晒霜,这还不够,还揣了一瓶在包里,准备一有机会就补。

mama看她这样,总会问她嫌不嫌麻烦。说句老实话,能不麻烦么?天知道她有多羡慕那些怎么都晒不黑的人。

可是她没那个先天条件,只能靠后天努力找补了。

刚才姜旭光说她穿白裙子好看,可是叶蓁蓁记得很清楚,前世她皮肤黑的时候,曾经有个男同学非常认真地建议她说:“叶蓁蓁你不要穿白色的衣服了,只会显得你更黑”。

那天叶蓁蓁穿着她新买的白色风衣,有种想哭的冲动。

然后如果叶蓁蓁穿黑色的衣服,又会有人嘲笑她脸和衣服一个色,显得更黑了。

反正中学时代就是这样,嘴贱的同学太特么多。但凡身上有点什么缺点,就会被人加倍地放大,说个没完。

其实有时候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缺点,只不过被嘲笑的多了,渐渐地就会为此自卑。十几岁的孩子嘛,正是敏感的时候,还没几个人能心大到什么都不在乎的。

回到班级后不久,体委就让叶蓁蓁他们去准备比赛了。

到了指定的位置上站好后,叶蓁蓁开始做拉伸。

这是她的习惯,跑步前后一定要拉伸。她特别喜欢拉伸后的感觉,好像四肢都变得更加修长了。

现在还没有微博,网上也没有那么多的健身博主。叶蓁蓁的这几个拉伸动作,都是靠她前世的记忆做的。

虽然动作很简单,但在其他同学眼里,都觉得叶蓁蓁懂得特别多。当然,也不乏梅秀凤和武司宜这种看叶蓁蓁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就觉得她真爱装逼。

不管别人怎么想,叶蓁蓁现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一会儿的比赛上。

她不爱参加运动会的项目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这个人集体荣誉感特别强,胜负欲又很重。如果自己跑得不快,给班级拖了后腿,她就会很自责。

好在她不是班里跑的最快的女生。体委没有把第一棒和最后一棒的重任交给她,而是让她跑第三棒,算是压力最小的一个了。

拉伸完不久,就听到主席台上传来主持人的声音,让他们做好准备。

叶蓁蓁和大家一起做好预跑的姿势。

虽说她是第三个,但是百米赛跑都很快,不到一分钟就要到她这儿了,还是提前做好准备为妙。

首发选手的对面,老马高高举起手臂,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信号枪。

随着枪声响起,各个班级的运动员像一阵风一样地冲了出去。

一年级各班顿时响起了热烈的加油声。

叶蓁蓁他们班的第一名运动员是个假小子,跑得非常快,暂时在十个班级中排第二。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呢,意外就发生了。

第二棒是梅秀凤,她和第一棒的同学没有交接好,把接力棒给弄掉了。

梅秀凤赶紧去捡,可在百米冲刺赛中,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失误,就让三个人超过了她。

远远听到班级同学们懊恼的声音后,叶蓁蓁的心脏砰砰直跳。

她做出弓步,向梅秀凤伸出了手臂,随时做好奔跑的准备。

她好怕自己也犯下和梅秀凤同样的错误。

好在这一棒交接得很稳,叶蓁蓁接过接力棒后便奋力冲刺。

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还有班级同学那边隐隐的加油声。

叶蓁蓁感觉自己浑身都充满着力量。

此时大太阳晒着她,叶蓁蓁都快睁不开眼睛了。

可她并没有像平时那样躲避阳光,而是迎着骄阳而上,尽自己最大的能量向前冲。

她这一棒跑得还算不错,让叶蓁蓁自己都有些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超过了一个人。

最后他们班4x100米女子接力赛的结果是年级第三,大家都挺满意的。

回到班级后,同学们就摇起了自己手中的“小手掌”,热烈地欢迎他们,好像他们是凯旋归来的奥运健儿一样。

那种“小手掌”是一种塑料的制品,几个塑料手掌拼在一起,摇晃的时候就会发出啪啪啪的声音,是专门用于运动会加油、制造气氛的。

这些都是用班费买的,一个人收了五块钱。很多家境不大好的同学,对此颇有怨言。不过班主任说了,别人班都买,要是他们班不买说不过去。反正这东西又不会坏,明年开运动会还能继续用,大家才消停下来。

叶蓁蓁一回到座位上,就迫不及待地戴上了帽子。

喝水的时候,她发现宋嘉泽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对她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你露脑门的样子。”

因为今天要跑步,叶蓁蓁怕自己跑着跑着,刘海会被风吹成中分,所以刚才上厕所的时候,她就用黑色的发卡把刘海别了上去,露出整个脑门来。

其实叶蓁蓁很少梳这种“大光明”,因为她脑门很大,发际线又不是很完美,所以一般都是要么用齐刘海、要么用斜刘海掩盖缺点的。现在学校有规定,长发女生只能梳马尾辫,不让披着或者盘起来,所以叶蓁蓁只好留齐刘海了。

听宋嘉泽这么一说,叶蓁蓁就想把刘海放下来,反正她也已经跑完了。

谁知宋嘉泽又补充了一句,“挺有气质的,我妈说脑门儿大的孩子都聪明。”

叶蓁蓁笑了笑,算他小子会说话。

算了,还是先不放下来了,反正她已经戴上帽子了。

别看刚才她只跑了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