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耽美小说 - 乍暖还寒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作者:门徒同学

内容简介:

得到你的方法就是爬到你头上,再让你自愿上我的床

黑帮文。现代,背景微架空。

阿胜x任哥

楔子

阿胜在门口等着。现在是凌晨两点二十。

他抽了八根烟,小小的旅店走廊弥漫着难闻的味道。

他的左手边是一个置物架,架子上有烟灰缸。

他的右手边是一扇房门,房内传来了喘息和呻吟。

有任哥的声音,也有任哥去见的那个人物的声音。

阿胜不知道等了多久,直到等到一声长叹,于是他知道——今晚完事了,任哥可以回家过夜了。

阿胜是任哥的保镖,是任哥几年前从牢里保出来,现在贴身带着的便衣打手。

阿胜见过任哥的很多面,无论是他拿着枪用枪托砸人脑袋,还是解开裤腰带撅起屁股,抑或是穿着熨烫齐整的西裤慢慢跪下,望着对方的同时,拉开手中的裤链,以及被揪着打满发蜡的头发,用力捅戳后发出的浅浅轻咳。

他跟了任哥五年,五年来他看到任哥向很多人下跪,也看到很多人朝任哥跪下。

任哥叫任坤,全名好像是三个字的,阿胜听过,但基本没人叫,他也渐渐忘了。

所以有人叫他坤总,有人又叫他任哥。

叫坤总时,他是一个生意人,有一家公司,两家商铺。

叫任哥时,就是另一个更摆得上台面,又有一点点权力的警察身份。

阿胜和他结识时是在警局,所以他一直叫他任哥。

按理说公职人员不能涉猎那么多的生意,但至今没人对任哥抱以微词。听说任哥和某些高层要好,那有些特权也难免。

阿胜把任哥载回去的时候,任哥已经喝醉了。

他向来如此,他曾经说过不喝醉,就服侍不好人。他弯不下膝盖,所以酒精能帮他做成这件事。

他在车座后面吐了,吐得一塌糊涂。以至于阿胜不知道任哥是怎么好好地把刚才的程序进行到底——不过阿胜不理解任哥的地方很多,这一样算不上什么。

阿胜把任哥扶上床,又给任哥换了一身衣服。他已经能很熟练地做这件事,而任哥对他完全信任,所以任由他摆弄。

一般情况下他处理完了就会走,或者在沙发睡一宿。第二天任哥醒了会给他一点小费,当做昨晚加班的奖赏。

不过今晚任哥没让他走。

就在他把任哥脱光,好好地放到床上时,任哥突然抓住了他的手,含含糊糊地说——“我里面不行,他射在里面了,带我去浴室,我要弄一下。”

第1章

阿胜进浴室放了浴缸的水,又扶着任哥过来。

任哥身子很重,脚没站稳,差点就滑到浴缸里。还好阿胜力气大,硬是没让他磕到碰到。

任哥身上有很多伤,有年轻时出警受的枪伤,也有后来被人暗算劈的一道疤,还有一些青青紫紫的痕迹,想必是刚刚太激烈了,留下了不该留的东西。

阿胜听别人说,几年前任哥的伤比现在多多了。

那时候任哥正在往上爬,付出的代价很大。任哥不是这里人,所以过来了当警察管这里的人,强龙不压地头蛇,多少得吃点苦头。

但这几年已经好了很多,至少在阿胜跟着任哥的这五年来,他也不是每天都能见到任哥去走动。

不过想来也是,任哥的势力越来越大,地位也越来越高,很多关系已经不用走了,轮到别人向他进贡的比较多。

今晚任哥见的是洪爷,没办法,洪爷是这里最大帮派的话事人。

任哥和洪爷已经接触很长时间了,也就凭着洪爷,几年来任哥才慢慢地收了一些小帮派,掀了几个白粉档,一路立功,在警局扶摇直上。

洪爷爱好的不单是男人,女人他也喜欢。但他在那方面出手比较狠,cao不cao是一回事,但一定要弄出血来才舒服。

阿胜慢慢地让任哥躺好,又叠了一条毛巾让他枕着,任哥才把手往下身探去,手指小心地进出抠挖。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时,阿胜是出门回避的。但自从有一年冬天,酒精和暖水作用差点让任哥在浴室睡着缺氧后,阿胜就得了许可,能够在浴室里等着。

任哥的眉头皱起来,喉咙发出一点点难耐的呻吟。

手指带出一丝丝血迹,还有一些浑浊的东西。

阿胜侧过脸去,又去冲了一条凉一点的毛巾,回头擦了擦任哥的脸。

任哥长得好看,虽然已经过了三十五的年纪,但脸上的皱纹很少,这是任哥的幸运,毕竟凭着这好皮囊,关系也更容易搭建。

但也是他的不幸,虽然明面上谁都叫一声任哥或坤总,但只有和兄弟们混在一起的阿胜知道,大家在背后的议论有多难听。

阿胜从来不议论。

任哥养着他们,给他们吃饭,让他们嫖妓,有人受欺负了替他们出头,跟着任哥混,只要自己够忠够大胆,绝对吃得比跟其他人更好。

或许也是看中阿胜的这一点,任哥把阿胜带在身边,几乎待他和亲弟弟一样,甚至连他唯一的一套房产都是任哥帮他置办的。

虽然到现在还没给自己的房子装修,但好歹算是有了个像模像样的家。这对阿胜是很重要的,有了房子,人就会有底气。

任哥处理完了,叫了一声阿胜,阿胜便重新把他扶起来,擦干净身子,再扶回床上躺好。

虽然阿胜五大三粗,但做起这些事也很细腻。

末了不忘把窗帘给任哥拉上,还轻手轻脚带上房门。

阿胜是个孤儿。

其实原来他不是孤儿,他有爸有妈,还有个弟弟。

老妈早年烂赌,傍上别人跑了。从此老爸酗酒成性,没多久人就废了。他死的时候阿胜二十一岁,死了三天才有人通知阿胜——喂,胜,警局叫你过去认一下。

认什么,没什么好认的。还不用把布掀开,那臭味就已经扑面而来。酒臭,尸臭,臭得阿胜不想靠近。

他听邻居说,小时候老爸还是很宠他的,但遗憾的是他没印象了,唯一的印象就是他老爸打他,打他弟。

喝多了拿着晾衣架把他弟的后背抽得一道一道,或者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摁在沙池里。

他曾经好奇为什么他爸那么恨他,他觉得他和他弟都很听话,万没有做什么错事,连买酒的钱都是兄弟俩捡瓶子挣来的。

但后来他明白了,他爸不是恨他,是恨自己,恨这个世界。恨又没有办法,所以破罐破摔,把日子过成这逼样。

他登记了一下,但掏完身上的钱也不够火化。最后还是警局里一个警察给他先垫着,几天后送了一缸子粉过去。

偌大一活人,几十年后也就是一小匣子装着。阿胜把匣子收在当时他们小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