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读小说 - 言情小说 - 女配不掺和(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8

    子比火把还要灼亮。

林淡遗憾拱手,“回将军,这酒极难酿造,我耗时三年也只得了一瓮,再无多余的了。”

大胡子灼亮的眼睛瞬间熄灭,随手便把大瓮举起来,用力晃了晃,然后惊喜道:“里面还有薄薄的一层酒液,快快快,快给我拿一个空坛子过来!”

俊伟男子露出无奈的表情,却也飞速给他拿来一个空坛子装酒。大胡子在瓮底拍了又拍,酒液依旧只有那么一点,巴掌大的空坛还未装满就没了,当真是少的可怜。

大胡子看看被自己托在掌心的小坛子,又看看原本装得满满当当的大瓮,再看看喝得酣畅淋漓已醉死过去的土匪,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逮着其中一个土匪狠狠踢踹,口里骂骂咧咧:“cao你奶奶的,抢劫抢到老子的地盘来了!等你们醒了,看老子不整死你们!”

那土匪被他踹得连连吐血,却还是没醒,可见酒劲儿有多大。

林淡适时拱手劝慰:“多谢各位军爷深夜赶来救助我等,厨房里还有些吃食,我拿来给大伙儿垫垫肚子吧?一路奔波必定疲累,各位正好歇歇气儿,补补精力。”

赵六和罗铁头正对着满桌的残羹剩菜流口水,听见这话眼睛都亮了,连那俊伟男子也悄悄咽了咽口水。大胡子从来没品尝过林掌柜的手艺,反应只是平平,他带来的士兵可有可无地点头,随即拿出绳索,把这群土匪绑了。

林淡浅浅一笑,这便带着两个小丫头去厨房。土匪们只顾喝酒,菜倒是没吃多少,如今都在灶台上热着呢。

少顷,菜都端来了,一大盆米酒炖牛rou、一大盆骨汤牛rou丸子、一碟红烧牛蹄筋、一碟葱爆牛rou,还有一桶白米饭,分量都很足,够二三十个人吃。菜都是热的,正一股一股冒着白气,浓得无法言喻的rou香味掺杂着醇厚的酒香在厅里慢慢散开。

咕咚,大胡子用力咽了一口唾液。

咕咚、咕咚……他带来的亲兵接连站起来,一边吞咽口水一边捂住肚皮,只觉腹中长满了馋虫,正疯狂搅动。

“辛苦各位军爷前来救助我等,林某身无长物,只手艺略过得去,今日便借这顿饭聊表谢意,望各位军爷莫嫌弃。”林淡再次道谢,语气真挚。她的仆从已把杯碗狼藉的饭桌整理干净,一一盛饭。

大胡子抻了抻脖子,用力咽下一口唾液,随即连连摆手,“不嫌弃,不嫌弃,应该的,应该的。”边说边笑,哪里还有半点不耐烦的情绪。他的亲兵也都围拢过来,蠢蠢欲动。

“吃吧。”俊伟男子甫一开腔,众人就急急忙忙拿起碗筷。

“这牛rou竟是用千日酒炖的?”大胡子吃掉一块炖牛rou,铜铃大的眼珠子这会儿瞪得更大了,随即加快速度,风卷残云一般往自己的碗里夹菜。众人毫不示弱,一个二个吃得满嘴流油,脸上全是惊叹之色。

炖rou全是用五花牛rou做的,瘦rou间或夹杂着雪白的脂肪,熟烂软糯,入口即化;牛rou丸子是用短脑和脖头做的,用木棒反复捶烂揉捏成型,煮熟后口感弹滑,丸子内部自然会出现一个空腔,吸饱了牛油和骨汤,牙齿轻轻一磕就溅出鲜香浓稠的汁液,味道令人拍案叫绝;牛筋先是油炸,再蒸一刻钟,末了入锅爆炒,红亮的汤汁包裹着每一根牛蹄筋,咬人口中先是觉得软糯,快断时又尝到一点点粘弹,口感妙不可言。

这一桌菜,香的极香、糯的极糯、稠的极稠、鲜的极鲜,味道简直被林掌柜做绝了!众人连扒带抢也只吃了个半饱,深夜出兵的怨念全都打消,只余意犹未尽。这一趟来值了,真的值了!

林淡知道他们没吃饱,便把熬了两个时辰的牛骨棒敲碎,做了一盆牛髓汤。炖烂的牛髓藏在骨筒里,用嘴轻轻一吸便滑入口腔,滋味鲜美无比,不但洗涤了味蕾,似乎连毛孔都洗涤了。

大胡子用双手捧着一根牛骨棒,滋溜滋溜吸得极欢快,十分殷勤地道:“林掌柜,你的手艺咋这么好?听赵六他们说你是要进京开店的?若是店开好了,你一定要告诉我一声,我叫我的兄弟们去给你捧场。”

林淡替俊伟男子舀了一勺汤,又夹了一根牛骨棒,自谦道,“我这手艺哪里叫好,将军谬赞了。日后您们若是来京城,只管去我那里……”

不等林淡把话说完,男子沉声道:“捧场归捧场,饭钱还是要给的,林掌柜开店也不容易。”话落冷冷扫了大胡子一眼。大胡子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连说肯定给钱,一分不少。

林淡看出二人的眉眼官司,心知男子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却也没多问。在外行走最忌多说、多看、多做,容易惹上麻烦,反正入了京他们就再无交集,实在不必探究。

等众人吃完饭,林淡便带他们去找自己的马车,顺便缴获了土匪的赃物。俊伟男子不知她究竟用了什么方法获悉赃物的隐藏地,却也对她的聪慧更多了一层了结。

大胡子帮林淡整理货物的时候仔仔细细检查一遍,确定她真的没有多余的酒水,这才满心不舍地回营,当晚就带着那一坛千日酒入了京城,去找自己的顶头上司威远侯。若说嗜酒如命,大胡子远远不及这位侯爷,对方与永定侯一个镇守东南、一个镇守西北,皆是大楚国一等一的实权人物,得他一句话,一飞冲天指日可待。

第14章厨娘13

说起威远侯的嗜酒如命,大楚国正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每日三餐皆有酒水他才能吃得下饭,雪夜醉酒差点被冻死在野外,醒来第一件事还是喝酒,当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他曾战功赫赫,也曾三次救过先皇的命,如今虽然在京中养病,不知何时能回东南驻地,却也是谁都不敢招惹的人物。他手里握有一根金鞭,乃先皇临终所赐,可上打昏君下诛jian臣,权势极大。

为了投其所好,每一个上门拜访的人都会为他带一坛好酒,酒喝得痛快了,他说话也痛快,酒若是劣质,他当即就能把对方扫地出门。攀上威远侯的方法看似简单,实则不然。他八岁随父出征,九岁第一次杀人,当晚便喝到了世上最烈的酒,因而大醉一场,从此便染上了酒瘾,至如今已有三十个年头,可谓阅酒无数。

一般二般的好酒他早就看不上眼了,琼浆玉液亦喝过不少,要想满足他的胃口简直是难如登天。

大胡子为了讨好威远侯,私底下不知花了多少真金白银去买酒,却总是无果,却没料竟会偶然遇见手艺惊人的林掌柜,还白得了一坛传说中的千日酒,心里的狂喜简直压抑不住。他紧赶慢赶,三日后才抵达京城,也不找客栈修整一二,立即便去威远侯府拜会。

每日来侯府送酒水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几十,管家哪能都让他们进来,只接了酒坛便把大胡子打发走了。大胡子千交代万叮咛,说这是